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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产业系推门听课制度

作者:现代服务产业系  发表日期:2017-08-10

  为切实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打造真实、规范、高效的常规课堂,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推门听课制度如下:
 
  一、推门听课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汪宏伟
  副组长:叶谦
  成  员: 黄韧、李琼
  (二)实施小组
  
  
  二、推门听课安排
  1、为合理利用资源,避免重复,每次听课由各组组长根据课表临时安排,各组组员要做到随喊随到。
  2、领导小组或实施小组依据课程总表随机走进课堂听取选定老师的常态课。
  3、推门听课人员采用本系统一制订的《湖南陶瓷技师学院现代服务系推门听课评价表》进行评价,每周五上交本系教务一次。
  4、本系要求全体教师课堂教学公开。其他教师从自身专业成长需要出发,可以相互随时推门听课。课后交流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提高自己的课堂教学效益。
  5、为跟踪及促进推门听课实施效果,推门听课采用循环制。对于第一轮不合格者,实施小组将对其进行第二轮推门听课。
  6、每听一次课,本系教务将给予听课人员记0.5课时。
 
  三、推门听课要求
  1、授课老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也不得有意调换教学内容,或临时改变教学方式和地点。
  2、听课人员需填好《湖南陶瓷技师学院现代服务系推门听课评价表》,并于课后当场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3、听课人员有必要时可在本堂课下课后查阅授课教师该堂课教案(包括打印版或电子版),对无教案上课的,作好记录。
  4、由推门听课实施小组每月对上月所听的课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意见。
 
  四、听课结果考核方法
     教务处组织第一轮“推门听课”所做的评价及评分纳入学期教学考核,分A等优秀记5分,B等良好记4分,C等合格记3分,D等不合格不计分四个等次。若经过实施小组多轮听课后仍不合格者,将酌情不安排该教师担任下学期教学任务。
 
  五、若遇特殊情况,由本系教务统筹调控。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