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表日期:2017-10-1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委提出的把“两学一做”社会实践活动落实到实处,丰富校园文化内涵,促进体育课及大课间的改革与发展,使阳光排舞运动得到更好的推广和普及,展示全校师生员工形体美与青春活动,体现全校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为阳光排舞运动能在校园内有序、常态化的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原则
常规化、健身、安全、有序
二、活动主题
“舞动青春、释放激情、舞出和谐”
三、活动时间
2017年下学期每周四晚上7点-9点
四、活动地点
体育馆
五、活动对象
全体体育教师,各处室、部门、教学系教师及学生排舞骨干。
六、参与活动人员要求
(一)、全体体育教师必须参加,请教务处将体育教师名单报送工会,并将体育教师在体育课对排舞教学推广列入教学考核。
(二)、各处室、部门、教学系必须选送3—5名教师(党员带头)参加,请部门负责人将参加人员名单报送工会。
(三)、每班选送2名学生排舞骨干(团员带头)参加,请学校团委把各班参加人员名单报送工会。
七、活动内容
(一)、每周三晚学习、练习排舞;
(二)、每月学习一首新排舞曲目。
八、活动组织
(一)、工会
1、负责选定排舞曲目;
2、负责指派教练进行教学;
3、负责下载曲目、场地、音响等各项准备工作;
4、负责组织行政后勤排舞骨干学习、练习排舞;
5、负责对各处室、部门、教学系参与情况进行考核。
(二)、教学三系
由学校团委负责组织三系教师及学生排舞骨干学习、练习排舞。
(三)、先锋高中
由政教处负责组织先锋高中教师及学生排舞骨干工学习、练习排舞。
(四)、信息办
负责排舞常规化活动开展中的宣传报道,联络新闻媒体等信息工作。
九、活动要求
(一)、各处室、部门、教学系参与阳光排舞进校园常态化开展活动的情况,将计入各部门创建文明单位考核结果中。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活动。
(二)、参与活动人员自备适当服装(运动服、运动鞋)、饮用水。
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工会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