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室岗位编制和岗位说明

作者:admin  发表日期:2017-04-10

根据《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和学校人事编制现状,就督导室岗位编制和岗位标准明确如下:

  一、岗位、编制数及人员安排

  1、主任1人:谭初发

  2、专职督导员1人:周新文

  3、兼职督导员若干人(不占督导室行政编制)

  二、岗位标准

  1、主任:

  1)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月工作计划和总结;

  2)制定教学督导技术性文件;

  3)专兼职督导员的选聘、管理与考核;

  4)听课,听课,每周不少于2节,并按要求填写《听课评价与反馈表》;

  5)每学期组织督导员对学校教学工作和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进行一次调研,写成调研报告。

  2、专职督导员:

  1)听课,每周不少于2节,并按要求填写《听课评价与反馈表》;

  2)记录课堂教学电子监控情况,对异常现象予以登记和反馈;

  3)组织师生代表座谈会,收集有关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学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座谈会议记要;

  4)及时无差错收集、整理教学督导检查资料。

  3、兼职督导员:

  1)听课,每周不少于1节,并按要求填写《听课评价与反馈表》;

  2)每学期提出一份有关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建设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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